2009年7月3日 星期五

自律還是自保 美國線上廣告協會訂保護條款

記者/邱志豪

為了阻止美國政府對線上廣告業者實施更嚴迫的法規,美國前4大線上廣告交易協會聯合起來宣布將制訂所謂的自制條款。未來在該條款的規範之下,廣告商跟網站將不得擅自蒐集像是銀行帳號、醫療紀錄等跟網路使用者切身相關的資訊。此外,廣告商也另外對孩童設立了特別的保護措施。

為了警告使用者,該協會表示將以特定圖示或警語來標示各網站將蒐集的使用者資訊種類,並且同時讓使用者自行選擇是否願意提供個資給該網站。至於對網路服務提供者(ISP)的規範會更嚴格,規定一定要事先獲得使用者的同意才能夠進行個資的收集。

在兒童的部分,該協會將禁止任何對13歲以下孩童的廣告行為,若是事先得知使用者為兒童的話,也將不進行任何蒐集個資的行為。除了消極的規範之外,協會還將主動成立教學網站來教育使用者如何保護個資。

對於這樣的自制行為,雅虎明確表示支持的態度,並且指出若是該條款能夠順利成行的話,將會有超過5000個成員網站施行上述的自制條例,這在業界來說,是相當受人矚目的規模。但美國的電子隱私訊息中心(Electronic Privacy Information Center卻不這麼認為,主任Marc Rotenberg覺得還是需要由政府出面立法才是正確之道。

http://www.ectimes.org.tw/Shownews.aspx?id=09070223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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