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戴爾事件迄今仍餘波盪漾、加上消費者打算尋求團體訴訟爭取權益,而未來法律會如何判決,將對台灣電子商務產業,產生一定的指標意義。
國巨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簡榮宗律師表示,戴爾標錯價的事件必須要探討的最核心事情,就是該交易合約是否成立。如果交易合約成立,賣方有邀 約、買方有承諾,那麼消費者可以主張戴爾應該履行交易合約來出貨,但如果該交易不算完成,那消費者頂多只能主張戴爾公司的廣告不實。
電子商務交易是在網路平台上完成,不像實體商店有銀貨兩訖的交易行為可以當面完成。
通常消費者下標,即使是刷卡和匯款都完成了,但仍不算交易合約完成,通常業者必須針對下單的消費者給予確認函才能算「合約成立」。
但即使合約成立,戴爾也可以表示「意識表達錯誤」而不出貨。如果交易沒有成立,消費者可以主張戴爾在電子商務的訊息錯誤、廣告不實,從消費者現在尋求消保官協助及交由公平會等處理,可推測戴爾標錯價的事件,其交易本質應未成立。
而電子商務的同業,像是Yahoo!奇摩旗下的興奇科技及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等業者則是表示,戴爾電腦第一次標錯價時,就應該詳細檢視整個電子商務的交易流程有那裡出現錯誤,整件事情的發展,業者則是認為,問 題出在戴爾並沒有管理好電子商務交易的風險。
由於網路家庭、興奇科技等本土的業者,過去也偶爾發生過標錯價格的事件,為了保障自己及降低風險,業者都有一套保護機制。
興奇科技表示,該公司有一套風險控管系統,設定值為「售價不能低於成本」,一旦違反這個原則,即發出警示提醒平台管理人,這個商品可能標 錯價格。而PChome Online網路家庭為了保留交易完成與否的彈性,在接到訂單後的電子郵件確認函,特別註明「公司保留訂單承諾與否的權利」,該公司表示,另外還會透過系 統設定庫存出貨的最高數量,或者告知消費者一旦超過多少的下單量,必須直接洽尋業務人員。
而資策會科法中心則指出,戴爾標錯價是很明顯的誤失,但消費者明知戴爾標錯價格而拚命下單,在實務上恐怕也不容易獲得同情。雙方要在法庭上相見,彼此的勝算在伯仲之間。
但對於戴爾來說,多次的標價錯誤所帶來的商譽損失,恐遠超過實際金錢的認賠損失。
- 工商時報 2009-07-12
- 【何英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