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0日 星期二

有了網路經銷 幹嘛還要平面廣告?

紙本上的行銷,也就是俗稱的平面廣告,我現在稱之為死胡同行銷。
我們一般是這樣幹的:根據以往經驗設定銷售目標,以此目標抓出行銷預算,用這個預算確認媒體購買的配重。然後用廣告公司給我們的策略決定主訴求,力求這個訴求在最適當的媒體上有最大值的曝光,以期達到最好的廣告效果。

消費者被紙上的訊息吸引了、閱讀了。沒了。

在那張紙上,閱讀完廣告訊息後,就沒事幹了。消費者在那個時候,可以立即撥電話、可以打開電腦上網、可以剪下截角貼上明信片寄回去參加活動、也可把活動時 間地點記起來;在這張紙之外,消費者可以有無限可能。但在這一張紙上,消費者已經沒有下一步了。消費者能做的,大部分是暫時放下廣告上承諾的美好,闔上雜 誌或折起報紙,就像走入一個遠方風景真美好的死胡同。

舉例來說,在《PChome電腦家庭》雜誌上,有一則廣告推銷一台功能強大的個人電腦。上頭規格之詳盡,不輸給光華商場的報價傳單。也許這一期的封 面故事還強力介紹新一代的個人運算設備。對這個題目見獵心喜喜孜孜的28~42歲高科技從業人員男,買了雜誌回家後,先是丟在客廳的茶几上打起線上遊戲, 吃完泡麵後(對,用同一本雜誌蓋的),察覺封面的女明星真的可愛,開始翻閱目錄,先從最感興趣的文章看起。

不巧因為最感興趣的文章在後1/2本,前頭廣告 主花重金還跟媒體購買公司強調一定要買在前1/2本的廣告搭配廣編稿,就這樣莫明究理地被這個28~42歲高科技從業人員男,活生生跳過。好家在我們買在 封面裡,後來這位消費者回頭看目錄時不巧翻到,加上他剛剛打遊戲發現自己的電腦已經有點無法負荷新的線上游戲,萌生強烈的消費意願,想把封面裡這台十六核 心、記憶體100G的電腦買回家。

才發現現在已經凌晨三點。於是明天的事,明天再說。

紙本就是這樣的東西,訊息被凍結在固定的時空下。錯字不能改,錯的對象不能改,錯的訊息不能改,錯的時間不能改,錯的空間也不能改。想要到達彼岸? 這些讀者非得退出那個死胡同,另尋途徑不可。傳統的行銷,主要的廣告訊息和交易行為是分開的。不只是平面媒體諸如報紙或雜誌,連電視與廣播都是,消費者/ 閱聽大眾接受到廣告訊息,但實際的交易行為幾乎都得在不同的時空裡完成。

我們來看看另外一個例子,我在某個部落格看到一款線上遊戲的介紹,上頭Demo了16核心執行這款遊戲的驚人3D畫面,同樣的見獵心喜 喜孜孜的28~42歲高科技從業人員男,同樣發現自己的電腦已經有點無法負荷新的線上游戲,萌生強烈的消費意願,想把封面裡這台十六核心、記憶體100G 的電腦買回家。點了下方的橫福廣告,連到一個購物網站讓他用信用卡購買,咻一下就買好了。還可以免利息分六期,24小時內可送到,外送一款3D眼鏡。
對,你沒猜錯,這個電子商務商極有可能就是PChome Online。

兩個平平都叫PChome。一個是以廣告為主要營收來源的紙本雜誌,一個是以電子商務為主要營收來源的網路服務。一個年發行量一百八十萬冊(以一年 12期,一期發行15萬份計),一個日曝光量超過三千萬次(2004/8/14;資料來源)。 一個分拆出一本又一本的電腦相關雜誌,一個上市多年現正分拆另外一個電子商務服務準備上市。一個 年營業額四千兩百萬(資料來源:動腦雜誌2009/7號),一個年營業額今年可望突破一百億(資料來源:中央社,網路家庭 2010年6月營收7.931億元,年增12.60%)。

這兩種不同的產業,不同的商業模式,怎麼可以只是因為名字相似,就拿出來蘋果比橘子。這裡面的關鍵問題只有一個:甚麼是廣告效果?

敏感的廣告主已經開始發現了,在網路上,所謂的最好的廣告效果,就是東西乾脆直接賣出去了。這些廣告主隱隱覺得:網路廣告的終點,怎麼可以不是電子商務? 不論透過視頻廣告、Flash廣告、橫幅廣告、關鍵字廣告、遊戲廣告、手機廣告、eDM、社群廣告、MSN簡訊廣告,只要可以點的,為甚麼終點不就 乾脆讓消費者即時刷個卡購買產品、點數、熟客券,再不濟也至少登錄會員資料或點個讚。

平面廣告和網路廣告的差異,已經開始讓廣告主的思維從純然的平面行銷預算,逐漸變成網路經銷成本。傳統的文宣,就只是文宣。現在網路上的一個頁面,可以直接完成更多的購買行動。這其實只是一個預算思維上的改變。

但思維決定態度,態度決定勝負。
http://www.zdnet.com.tw/enterprise/column/digitalContent/0,2003032720,20146925,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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