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4日 星期六

噗浪放廣告?雲惟彬:不喜歡

許多網站靠廣告存活,但近年爆紅的微網誌噗浪,到目前為止,對網路廣告仍敬謝不敏。噗浪共同創辦人雲惟彬昨天說,在網站上放廣告可以賺錢,但這是懶惰的作法,他希望大家上噗浪是和朋友溝通、分享更多資訊,如果在這個有趣的環境中放入廣告,他覺得「很煩,也很討厭」。

噗浪在台灣爆紅,雲惟彬這個廿七歲的大男生嘗到走紅的滋味,但他昨天出席一場「微網誌行銷術」,不改率真本性,談到網路廣告,至少回答了三次「我不喜歡」。

噗浪不收會費,也沒有嵌入網路廣告,隨時註冊就可上網「追噗」,這樣網站怎麼賺錢?雲惟彬直接了當「我自己超討厭廣告」,他說,噗浪「只要賺一點錢就好了」,並不想賺大錢,只要網友玩得高興,讓噗浪持續下去,他就可一直做自己喜歡的事。

雲惟彬還說,像Google等大型網站透過廣告獲利超高,但在他看來,在網路上放廣告,是經營者很懶惰的作法,因為網路廣告是只要點閱,網站就能抽成;但 透過噗浪,他想提供一個朋友相聚談天的場合,讓噗友們隨時可分享更多資訊,最重要的是,讓一些好的、愉快的事可以快速被發現。

雲惟彬說,經營網站應該有別種賺錢的方法,他每回上網看到其他網站的網路廣告在哪裏猛閃,他就覺得很煩,一點都不喜歡。

雲惟彬的直率還不止這點,他昨天與台灣噗友會面,習慣用英文的他,全程改用中文表達,但從小在國外長大,中文還是不太夠用,主持人要雲惟彬做個「小結」,他楞了一下,旁人解釋後,才知道「小結」是做結論,不是「小姐」,他自嘲「天啊,我中文講得好爛」,引發全場哄堂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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