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0日 星期一

「專屬網站」仍然是台灣網友最常接觸到廣告的數位媒體

TNS和《Digital Media》雜誌公佈2008年「使用數位媒體的領導品牌」
的研究結果,這項研究於2007年開始針對亞洲市場進行調查,每年執行一次,主要探討亞洲地區網路使用者對於各品牌使用數位媒體廣告的知名度及其成效。

這項研究涵蓋了六個亞洲國家,並且訪問超過3千位亞洲區網路使用者。


TNS指出,台灣品牌使用數位廣告媒體的情形與其他五個亞洲國家有一些不同,在前五個品牌之中,和速食、飲料相關的品牌就佔了四個,反觀在其他國家名列前矛的「行動電話製造商」或「行動電話服務業者」品牌,在台灣則落居第6~10名之間。

隨 著數位媒體技術的快速更新,廣告也呈現出更多采多姿的面貌,越來越多人開始接受這些新的廣告媒體和溝通方式。84%的台灣受訪者表示,在看過數位媒體上的 品牌或商品廣告之後,會對該品牌更感興趣。TNS進一步分析年齡層和性別族群之間的差異之後發現,30-34歲的台灣男性網友最容易受數位媒體影響,高達 94%的受訪者表示會對於數位媒體廣告中的品牌有興趣。

「專屬網站」仍然是台灣網友最常接觸到廣告的數位媒體,58%的受訪者曾經瀏覽某品牌商品的專屬網站。


比 較值得關注的現象是,台灣網友對於「電子郵件」和「手機」廣告的信任度比2007年提高了7%和5%,但是他們從這兩種數位媒體接觸到商品廣告的比例卻分 別減少6%和8%。或許是因為經濟不景氣,各種媒體之間發生廣告預算排擠效應,但是廣告主和代理商不應該小看他們,因為手機和Email幾乎時時刻刻都伴 隨在大多數消費者的身邊,只要消費者對它們提供的廣告信任感持續提升,未來勢必成為廠商必備的行銷工具。


TNS 模範市場研究公司總經理郭翠彬認為,數位媒體相較於傳統媒體多了三項特性,包括「調整廣告訊息內容的彈性」、「傳播廣告訊息的時間與地點」和「消費者意見 回饋」。廣告主可以透過管理收視/聽眾的個人資料,選擇適合的數位媒體進行分眾行銷,將前兩項特性轉化為廣宣優勢。然而,「消費者意見回饋」如同一把雙面 刃,雖可殺敵,但是不易操控而且可能傷到自己。

郭翠彬表示,台灣許多大品牌和廣告公司對於運用官方網站和投放一般型式的網路 廣告已經相當熟稔,但是這兩年「消費者自主媒體(Consumer Generated Media)」快速興起,網路使用者開始習慣從中尋找商品資訊,對於這些來源提供的資訊也抱持高度信任,如何監控和管理自身品牌在網路上傳播的訊息成為了 一項新挑戰。

關於TNS:

近期TNS與Research International合併之後,已成為全球最大的專案市場研究機構,提供客戶可執行的洞察,以及由研究為基礎的建議,讓客戶能夠依此做出更有效的企業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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